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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考试大纲

更新时间:2025-03-13

来源:天任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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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考试大纲

  命题学院:法学院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621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

  一、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

  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考试大纲适用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 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一般理论、一般概念和一般方法,同时考察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理论抽象能力。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主要内容:学习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和演变的规律、理解并掌握中国各个历史阶段法律制度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地位和影响等。要求考生系统地理解和掌握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法律形式、法律制度的内容、特点及其历史地位,理解中国历史上法律发展演变的基本规律,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宪法学》是以宪法基本理论以及由宪法所规范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宪法实施、基本权利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法学专业基础课程。要求考生认识和了解宪法及宪法学的历史发展,理解宪法基本理论,正确掌握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的制度差异,特别是结合我国宪法具体规定分析宪法事例和案例,感知我国宪法理论与实践的现状、发展与完善。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入学法学科学学位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 分钟,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

  试卷结构(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含案例解析)

  三、考试内容

  (一)法理学

  1.法理学概要

  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法理学的历史;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及其意义;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中国化。

  2.法的概念与本质法的概念; 法的本质;

  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要素。

  3.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法的起源;

  法的历史类型; 法系。

  4.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的概念; 法与安全;

  法与秩序; 法与自由; 法与平等;

  法与公平正义; 法与人权。

  5.法的渊源与效力

  法的渊源; 法的分类; 法的效力。

  6.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分类;

  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7.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概念; 法律行为的结构。

  8.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法律责任的承担。

  9.法律方法法律解释; 法律推理; 法律论证。

  10.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

  中国传统法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近代法理学的探索与变革。

  11.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 中国社会主义法发展的历史经验。

  12.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

  法与民主政治的一般关系;

  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是符合国情的选择;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生态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科技;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文化;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生态。

  14.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 中国的立法体制;

  中国的立法程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15.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的意义; 法律执行;

  法律适用; 法律遵守;

  法律实施的正当程序; 法律实施的监督。

  16.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中国

  法治的一般原理;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法治中国。

  (二)中国法制史

  (1)中国法律的起源与特点

  考试内容:

  中国法律的起源;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考试要求:

  了解早期部落联盟规范到中国早期国家法律的起源;

  了解中国早期“刑”“法”“律”的内涵及其演变、血缘与法律、祭祀与法律、裁判与法律、民族融合与法律。

  1.夏商法制

  考试内容:

  夏朝法制; 商朝法制。

  考试要求:

  了解夏商时期神权法思想;

  掌握夏朝的罪名与刑罚制度、商朝的罪名和刑罚制度; 理解夏商时期法律的特点。

  2.西周法制

  考试内容:

  西周立法活动;

  西周刑事法律制度; 西周民事法律制度; 西周司法制度。

  考试要求:

  了解西周宗法制度; 掌握周礼与礼刑关系;

  掌握西周时期的罪名与刑罚、明德慎罚思想、刑罚适用原则; 了解西周时期土地所有权、债法、继承制度;

  掌握西周时期婚姻成立条件和禁止离婚的条件与限制; 掌握西周时期司法审判制度的内容;

  理解西周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

  3.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

  考试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的立法活动; 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

  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考试要求:

  了解春秋战国时期的立法原则;

  掌握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及意义; 掌握战国时期《法经》的内容和意义。

  4.秦朝法制

  考试内容:

  秦朝的立法活动;

  秦朝的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考试要求:

  了解法家思想在秦律中的体现;

  掌握秦朝的法律形式;秦朝时期刑罚原则、主要罪名和刑罚;秦朝的诉讼制度;

  理解秦朝时期法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5.汉朝法制

  考试内容:

  汉朝立法活动;

  汉朝刑事法律制度; 汉朝司法制度。

  考试要求:

  了解汉朝立法思想的演变;

  掌握汉朝法律形式及汉律六十篇;汉朝刑法原则、罪名与刑罚制度;春秋决狱;

  理解汉朝时期司法制度的特点及其影响。

  6.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

  考试内容: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制发展的特点。考试要求:

  掌握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变化与发展;

  掌握魏晋南北朝时期八议、准五服以制罪、官当、存留养亲和重罪十条等概念;魏晋南北朝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演变;

  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过程及其体现。

  7.隋唐法制

  考试内容:

  隋朝法制; 唐朝法制。

  考试要求:

  掌握隋朝法律内容及其特点;

  了解唐朝“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立法思想; 掌握唐朝的法律形式;《唐律疏议》的内容及其影响;唐朝刑法

  原则、五刑、十恶、六杀、保辜制度; 理解唐朝时期法律的特点及其影响。

  8.宋朝法制

  考试内容:

  宋朝立法活动; 宋朝法制的内容; 宋朝司法制度。

  考试要求:

  了解宋朝主要的立法活动;

  掌握《宋刑统》的内容和特点,宋朝刑事法律制度内容和特点, 宋朝民事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宋朝诉讼审判制度基本概念;

  理解宋朝时期司法制度的主要变化。

  9.辽夏金元法制

  考试内容:

  元朝法律制度。考试要求:

  了解元朝《元典章》等立法活动;

  掌握元朝刑事法律制度之量刑原则、罪名和刑名,元朝诉讼审判制度,元朝法律的主要特点。

  10.明朝法制

  考试内容:

  明朝立法原则、明朝刑事法律制度、明朝司法制度。考试要求:

  掌握明朝“刑乱国用重典”的立法原则;《大明律》、明《大诰》、大明令、问刑条例等法律形式;

  明朝刑法原则、罪名和刑种,明朝司法制度;

  理解明朝“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原则的内容和影响。

  11.清朝法制

  考试内容:

  清朝立法活动、清朝刑事法律制度、清朝司法制度。考试要求:

  掌握清朝的《大清律例》、少数民族地区立法等法律形式; 清朝量刑原则、罪名和刑种等刑事法律制度;

  清朝的司法机关、诉讼制度和审判制度; 理解清代会审制度。

  12.清末法制改革

  考试内容:

  清末的预备立宪、刑事法制改革内容及其影响、民商事法律制度改革。

  考试要求:

  掌握清末《钦定宪法大纲》、《重大信条十九条》等预备立宪的成果;

  清末《钦定大清刑律》的内容、礼法之争等刑事法律制度的内容; 清末民商法律制度的改革内容及其特点;

  清末司法机构改革、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

  理解清末刑事法律制度改革的历程及其影响。

  13.民国前期的法制

  考试内容:

  民国前期的立宪活动、民国前期法律制度内容。

  考试要求:

  掌握南京临时政府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北洋政府时期的刑事法制和民事法制;

  理解《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

  14.民国后期的法制

  考试内容:

  民国后期的刑事法律制度、民商事法律制度。考试要求:

  掌握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华民国刑法》、刑事法律的特点;

  《中华民国民法》的内容和特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制度的改革;

  理解民国后期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内容及其特点。

  15.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法制

  考试内容: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抗日民主政权法制和解放区民主政府法制。

  考试要求:

  掌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刑事法律制度、民事经济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

  理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的司法工作经验。

  (三)宪法学考试内容:

  1.宪法的概念、本质、分类、渊源、效力与作用

  2.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

  3.宪法的历史发展

  4.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6.国家基本制度

  7.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8.国家机构

  9.“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

  10.宪法实施和监督

  考试要求:

  1.宪法的概念、本质、分类、渊源、效力与作用

  掌握宪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掌握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等宪法的基本分类; 了解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的基本特征;掌握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 法惯例、宪法判例的基本概念;掌握宪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 人效力和对事效力,掌握我国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掌握宪法的作用。

        2.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

  掌握宪法制定的概念、主体和程序;掌握宪法解释的概念、类型、方法、必要性、原则和程序,我国的宪法解释制度;掌握宪法修改的概念、必要性、限制、方式和程序,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

  3.宪法的历史发展

  了解英国、法国、美国等西方主要国家宪法的历史与发展脉络; 了解我国清末预备立宪的产生和发展、辛亥革命后的制宪历程和宪法命运,掌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革命根据地相关宪法性文件的主要内容;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宪法的历史发展,特别是1982 年宪法及其修改的主要内容。

  4.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掌握我国宪法指导思想及其重要作用;掌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主权、社会主义法治、尊重和保障人权和权力监督与制约、民主集中制等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学说历史发展以及在我国宪法中的规范体现。

  5.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掌握国家性质的概念,决定国家性质的因素,我国的国家性质的基本内容;掌握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类型;掌握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内容、主要特点;掌握我国为什么不能照搬资本主义国家“三权鼎立”的政治制度。

  6.国家基本制度

  掌握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的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主要内容。

        7.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掌握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基本权利的效力及其保障和限制; 掌握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规定的特点;掌握平等权、政治权利与自由、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以及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的基本原理及其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原理及其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8.国家机构

  掌握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掌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何发展与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掌握国家元首的界定、职能和种类,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元首制度。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体系,国务院的性质、组成、任期、职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职能。掌握我国军事领导机关的性质、组成与任期。掌握监察委员会的组织体系、职权及其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掌握我国人民法院、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以及我国宪法规定的司法机关之间的分工与制约关系。掌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与主要制度内容。

  9.“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

  掌握“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概念,掌握宪法和基本法之间的关系、中央和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关系;掌握特别行政区行使高度自治权的主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异同;了解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基本制度。

  10.宪法实施和监督

  掌握宪法实施的概念、方式,如何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掌握宪法监督的概念、特征和作用,了解宪法监督的历史发展;掌握世界各国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掌握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结合宪法及《立法法》等相关规定掌握合宪性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发展与完善。

  四、考试要求

  硕士研究生入学法学科学学位考试科目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试卷务必书写清楚、符号和西文字母运用得当。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纸上无效。

  五、主要参考教材(参考书目)

  法理学: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第二版)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年版;

  2、张文显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3、付子堂主编:法理学进阶,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

  中国法制史: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法制史(第二版)》,《中国法制史》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2版。

  宪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2020年12月版。